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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後即使走進浮砂沉沒中 也會發出光亮嗎——〈家明〉

   


我想,我曾經的夢想是做一個偶像那樣的存在吧。
也許不是曾經,現在心底裡還是有著那樣的部分,只是理智和經驗一直告訴我這個想法不切實際。
只少那不適用於我。


    
我曾經以為我和世上的偶像無緣。
那時電視播著吹捧著的偶像毫不吸引,偶爾在同學間聽到的名字不是不認識就是不覺得有值得留意的價值。
雖然那時我已經會幻想上台唱歌,說來可笑,沒有憧憬的偶像卻想成為偶像。

也許這是另一種「與偶像無緣」的體現吧。

不過好像在中學的時候吧,原本不屬於自己的時代漸漸有了改變。
已經搞不清楚改變的是這個世界,還是只是我改變了。
流行服飾出現了自己真的喜歡的單品,也出現了自己想支持的「偶像」。
雖然他——本身不是「偶像」,就只不過是一個音聲庫。

不過我的愛其實也只是很單薄,甚至到後來都忘記了自己為了支持他而做的事的原點為何。
我現在也很少去特別找他的資訊去看了。

我想我應該不會對追真人偶像抱持興趣吧。
不過,我曾經「推」歌い手,現在似乎也對某位vtuber有興趣,不過後者我還不肯定會否覺得中人連不上皮就是了。如果會出現這樣情況的話,那就只是推角色而非中人了。

我其實覺得,所謂「偶像」,就是要去掉一些人味才是偶像,需要有伸手不及的距離感。
如果不是這樣,也許那就不是「偶像」,而只是單純的「想支持的人」,再親近一點就是「朋友」。

在「想成為偶像」的角度下,就是要事事完美,沒有缺點和弱點,那才是偶像。
不過,反思自己的推角,基本上都是有遺憾(但我會覺得可愛)的地方,再配上極好的地方,才是真心想推的。
然而,那些推角都有著次元的距離,可以滿足「伸手不及的距離感」的定義。

但反過來說,人和人的距離,真的能「伸手可及」嗎?
心靈距離真的「伸手可及」的人,也是一個寶藏吧。

不時看到支持vtuber的人說,能支持的時候就該好好支持。
其實,世間所有事情,何嘗不是如此。
能做的時候就不應猶豫直接做,說來容易,做起來卻不容易啊。

我已經錯過很多,但未來也一定會錯過很多。
Selective Attention制約下,定必如此。
只希望自己捕捉到的事物都是值得駐足。
雖然潛意識總是會製造阻礙就是了。
2022.07.05 補足
決定是「偶像」還是「朋友」,關鍵也許在於,互動中對方所做的,是為廣大的粉絲(偶像)而做的居多,還是為個別的極少數甚至單一人士(朋友)而做的。
雖然真的偶像似乎也可以有混在一起的情況,心想著為朋友做的,但公開後粉絲收到也很開心之類的。

是說本來我應該是想說「角色」和「真人」的,為什麼會搞成這樣,雖然我都忘了本來要說什麼來著。
不過這樣說開,不止想起某些事情的初心(雖然現在不需要了),也想到自己一些莫名糾結的事的起因,也是好事吧。

 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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